重大科研项目档案归档要求
1. 科研项目归档实行项目负责人主持立卷归档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对归档科研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
2.科研项目完成或终止后,项目组根据科研内容和科研管理程序,结合科研项目特点将所形成的科研材料加以系统整理,履行审查手续后及时归档。研究周期长的项目,可分段归档。
3.分工完成的科研项目,应当以任务合同或分工协议书条款等书面形式明确约定科研档案的归属。一般由牵头承担单位保存一套完整档案。参加单位在保存本单位承担任务所形成的档案的同时,将副本或复制件送交牵头承担单位,
重大科研项目档案归档质量要求
1.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反映项目(课题)实施的全过程。
2.文件材料应为原始件,保持历史真迹,不得擅自修改、剪贴、伪造或事后补制,没有原件的归档复制件必须注明原件归属。
3.文字材料、图纸等必须与实物、实况相一致。
4.文件材料要注明作者与文件形成日期,内容明确,履行规定的签章手续。
5.文件材料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不得用铅笔、圆珠笔或复写纸书写,要求纸质优良、字迹工整、线条清晰、图面整洁,利于长远保存。
6.归档声像文件的质量要求:
6.1声音、影像应清晰,主题突出,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能够客观、完整地反映活动的主要内容、人物和场景等。
6.2照片以JPG、TIF、等格式归档,音频以WAV、MP3等格式归档,视频以MPG、MP4、FLV、AVI等格式归档。
6.3应选用一次写光盘、磁带、硬磁盘等作为载体存储,并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7.归档电子文件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可用性的鉴定合格率应为100%。其格式和载体应符合《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64—2016)相关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