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了理顺管理职能,由保密办提出,所有经学校保密办、科研院、研究生院联合审批备案定密,按照《研究生涉密学位(毕业)论文管理办法》(西交研﹝2007﹞80号)第六条规定,2007年开始交学校保密办保管的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从2011年6月授学位这一批次开始,改由各学院、中心直接向学校档案馆移交。希望各学院、中心按照《西安交通大学保密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安排相关人员,将需存档的一份论文按档案管理规定向学校档案馆移交。具体做法如下:
1.各单位将每个季度的论文在次一个季度集中统一办理移交;
2.移交时需提交一式两份的移交目录,供移交签字使用,移交目录见本通知的附表,毕业论文和授学位论文须分别填写;
3.将给档案馆的一份《研究生涉密学位(毕业)论文备案表》装订在毕业答辩审批表/学位评审材料中,置于备考表的前面;
4.移交纸质论文时,须同时提交一份常规格式的电子文件(用光盘保存),并将移交目录的Excel电子文件脱机移交给档案馆,以便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其它未经学校保密办、科研院、研究生院联合审批备案定密,但需要保密的研究生毕业和授学位论文的归档移交仍沿用之前的办法,由各学院、中心直接向档案馆移交。
{page}
档案馆联系电话:82665384,联系人:陈凤英。
附表:移交目录
档 案 馆
201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