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为迎接交通大学建校120周年暨迁校60周年庆典,丰富校史文物、实物档案馆藏,展示学校悠久的办学历程和发展成就,更好地继承和发扬“西迁精神”,激发并加深校友和师生员工对学校的认同感,更加夯实学校档案史料征集工作基础,现面向广大师生及校友征集珍贵的文献文物。
一、校史资料、文物实物征集范围
西安交通大学(包括原西安医科大学、原陕西财经学院)在办学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有纪念意义、有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文字材料、图表、照片、音像等文物或实物。
二、校史资料、文物实物征集内容
1.国家领导人、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影像、题词及合影,各个时期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事件的报道,学校各类重大活动收到的有价值的贺信、贺电和礼品等;
2.为学校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的校领导、专家学者、知名人士、杰出校友的生平、传记、专著、译著、正式出版的教材、重要讲义、论文、重要讲话、手稿、笔记、书信、照片、底片、题词和奖状、奖品、证书、证章、聘书、任命书、委任状、有纪念意义的教学、办公及生活用品等;
3.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票据及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分配派遣证等)、毕业照片、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录、徽标、印章及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匾额、碑石以及带有老校名印记的办公家具、生活家具等其他实物;
4.西迁过程中具有代表性和纪念意义的设备、仪器、模型、教具等;
5.校友自传、事迹介绍或相关资料、实物、照片、音像等,以及校友个人创作的作品(如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等);
6.早期教师编写的教材、讲义、备课教案;学生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制图作业、学习笔记等。
三、校史资料、文物实物征集原则
1.希望全校师生员工、校友及其亲属以及社会各界关心西安交通大学的人士,将自己收藏的与校史有关的各类文物、实物(原则上应为原件)无偿捐赠或寄存到档案馆;
2.若捐赠原件有困难,可提供复制件,或提供原件由档案馆负责复制;
3.贵重物品确需有偿提供的,可将原件的照片及其说明寄(送)学校,经鉴定、确认后,协商价格;
四、校史资料、文物实物征集方式
1.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协助档案馆收集本部门曾经使用过或保存的西迁时期的校史文物、实物,并按规定造册清点移交;
2.征集的校史文物、实物及复制品进档案馆时需办理捐赠手续。在交接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将所捐赠实物当面清点,填写校史文物、实物档案登记表(一式两份),分别由档案馆和捐赠者留存。捐赠档案交接凭据既是档案进馆的见证或记载,也是本人或亲属今后查阅、使用档案的重要依据。
3.若因校史资料、实物不便寄送,或公务繁忙、年事已高、书写不便的老同志、校友,可通过电话联系档案馆工作人员,档案馆将派人登门领取。重要的文物或实物,持有者可亲自送交档案馆,或通知档案馆派专人取回,送来学校者视情况适当补助交通费。
4.档案馆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对珍贵的照片、音像资料,档案馆将根据捐赠者要求,制作光盘回赠捐赠者。
5.欢迎向档案馆推荐、提供校史文物及实物之所有者或所在地等线索,并进行沟通,协助征集。对于热心支持、帮助征集校史文物、实物者,学校将颁发给一定价值的纪念品。
五、征集日期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
六、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1.捐赠接收工作由学校档案馆牵头负责。
通讯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档案馆;
办公地址:西安交通大学老图书馆东头一楼102室
2.联系人: 石慧敏,谢立勤 ,张小亚
联系电话: 029-82668759;
E-mail: shhm1966@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学
2014年7月8日